托吡卡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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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吡卡胺

药物别名:托品酰胺、托品卡胺、米杜林-M、Tropicamidum、Mydriacyl

一级分类: 眼科用药
二级分类: 散瞳药物
药物别名: 托品酰胺、托品卡胺、米杜林-M、Tropicamidum、Mydriacyl
药物剂型:
滴眼剂:15mg(6ml),30mg(6ml)。
药理作用: 本品为抗胆碱药,系托品酸的合成衍生物。具有较低的解离常数,眼内通透性良好,组织扩散力强,可能是其起始迅速,维持时间短的原因。本品的睫状肌调节麻痹作用强度与剂量密切相关,其0.25%、0.5%、0.75%和1%四种浓度均有调节麻痹作用。滴眼后,最大残余调节度数分别为0.25%溶液3.17屈光度、1%溶液1.30屈光度。残余调节度数能保持在20屈光度或以下者,0.75%和1%溶液可维持40min,0.5%约为15min。1%溶液1滴滴眼后隔5~25min再滴第2次,能获得更满意的睫状肌麻痹作用20~30min。经2~6h能阅读书报,调节功能于6h内恢复至滴药前水平。本品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、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。
药动学: 本品0.5%、1%溶液滴眼后20~30min内散瞳及调节麻痹作用达高峰。随后作用逐渐降低,调节麻痹(残余的)2~6h。散瞳(残余的)约7h。
适应证: 1.主要用于眼底检查、成人验光时散瞳及睫状肌麻痹剂。2.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、中间性近视及预防青少年近视
禁忌证: 1.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;婴幼儿有脑损伤、痉挛性麻痹唐氏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。2.考虑到残余调节力的存在,本品不适合少年儿童扩瞳验光。
注意事项: 1.为避免药物经鼻黏膜吸收,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~3min。2.如出现口干、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,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。3.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,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、口干等。4.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,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,一经发现应即停药。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反应:(尚不明确)
不良反应: 本品0.5%溶液滴眼1~2次,每次1滴的不良反应罕见,1%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。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,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,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。本品全身不良反应罕见。
用法用量: 1.屈光检查:滴眼剂0.5%~1%溶液滴眼,每次1滴,间隔5min滴第2次,连续4次,20min后行屈光检查。2.扩瞳检查:0.5%~1%溶液滴眼,常与肾上腺素类扩瞳药合用,以增强作用,减少用药浓度。
药物相应作用: 1.本品散瞳作用可被1%毛果芸香碱抵消。2.与1%羟基苯丙胺合用有协同作用。
专家点评: 本品作用类似阿托品,具有迅速的散瞳和睫状肌麻痹作用。用药后5~10min显效,15~30min作用最强,持续1~2h,8~12h恢复调节功能。可作为眼科散瞳的首选药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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